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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一个月来,居住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公寓住宅的260余户教职工都在为自己以后的住所发愁。1月10日,北师大发出《关于公寓房教师住房及补贴意向选择的通知》,要求居住在此的教职工领取无房补贴后于明年腾退现居公寓房,或退休后腾退现居房。260多户教职工对此不满。
北师大有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实施的方案符合校方有关规定,且经北京市建委房改办批复。市建委表示,腾退公有住房后产权单位是否给予居住在此的员工以经济补偿,决定权在产权单位自身。
起因
校方发出腾房通知
去年12月20日,北师大向居住在该校塔二、塔三、塔四及丽泽10楼的260余户教职工发出口头通知,并于今年1月10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出,要求相关教职工就住房及补贴意向作出选择。学校提供了三种方案,其一为平价租赁校外住房;其二是领取无房补贴,于2009年6月之前腾退现住房;第三则是在退休前腾退现住房。届时若不退房,校方将按高于市场价的标准收取占房费。
据被要求腾房的教职工介绍,居住在此的260多户中有240多户是教授和副教授职称。他们是从1998年底陆续搬进这几栋楼居住的,当时是依据学校惯常的福利分房形式,按职称、工龄等条件排队入住,“单职工家庭则需配偶单位出资共建,并取消配偶所在单位的福利分房名额。”一名居住在塔二楼的老师说,除此外,入住之前在校内有自购房屋的,需原价退房给校方后才能入住。入住时,教职工与校方签订了一份期限为3年的公寓住宅租赁合同。
居住在此处的多名老师证实,自入住后,他们与校方只签署了该份合同,之后再无续签。他们就以为可以一直在此居住下去,从没想到过学校会单方面要求他们腾退现住房,并且没有任何补偿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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